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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10月起施行

时间:2022-09-24     来源: 潇湘晨报

9月20日上午,记者从邯郸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邯郸市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邯郸市司法局、邯郸市交巡警支队就《规定》相关情况做新闻发布。



据介绍,此《规定》填补了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制度体系空白,对构建我市“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社会参与、协同共治、齐抓共管”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治理格局,具有重要的意义。



规定起草过程中,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借鉴天津、山东滨州等地做法,起草了《规定》初稿。市司法局先后组织了4次书面征求意见。初稿于2021年12月1日至31日,在市政府、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网站同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1年12月25日,市司法局会同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召开了由省交警总队专家、市政府法律顾问、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的专家论证会。今年5月24日,市政府主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规定》,7月15日,经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规定》内容共6章65条,明确了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规定》明确了“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实现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末端管理”向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治理的“源头管理”转变,解决协同治理难题,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规定》以《河北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为依据,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职责,建立健全了评价考核、隐患排查、责任约谈、交通事故深度调查等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机制,构建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据悉,为保障《规定》落到实处,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将充分发挥统筹指导、整体推进、考核督促作用,压实各级各部门的管理责任;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让道路交通法治意识、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营造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人人参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浓厚氛围;对近期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复盘总结,进一步健全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处置预案,避免因处置时间过长引发次生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制度,在责任书中明确道路交通安全目标和责任,并将其作为日常检查督查的重要内容等。



【来源:河北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