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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广州校车实现车况、偏航实时监管

时间:2023-01-27     来源: 金羊网

1月17日,《广州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在广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管理规定》明确校车行驶记录装置监控平台应当与全市的校车动态信息监控平台互联互通,实现车况、偏航实时监管。监控记录保存时限不少于30日;涉及安全事故的,监控记录保存时限不少于3年。

据统计,截至2022年8月31日,广州市共有已领取校车标牌的校车3000余辆,每天20余万学生乘坐校车上下学。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及幼儿的人身安全,从源头上,《管理规定》限定了校车注册登记主体需提供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的身份证明,杜绝“黑校车”的出现。

《管理规定》还优化、细化了校车使用许可的审批程序。按照要求,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需通过全市统一的校车使用许可信息化平台申请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成功后将领取校车标牌。校车标牌载明本车的号牌号码、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等事项。校车应当按照校车标牌载明的事项运营。校车标牌载明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校车使用许可,经许可机关批准,重新领取校车标牌。

从监管上,校车应当安装实时监控车辆机械性能、电气性能、行驶线路、行驶速度以及车载人员等的行驶记录装置。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通过校车行驶记录装置监控平台,对校车运行进行实时监管。校车行驶记录装置监控平台应当与全市的校车动态信息监控平台互联互通,实现车况、偏航实时监管。监控记录保存时限不少于30日;涉及安全事故的,监控记录保存时限不少于3年。

学校应当将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及校车的发车和到达各接送站点的运行信息告知学生监护人。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还要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安全维护,每学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不少于3次的安全教育。

《规定》还指出,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公办学位供给,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入园幼儿就近入学,减少上下学的交通风险。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对能保障就近入学,且公共交通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城镇地区,可以不设置校车行驶线路。